環境時評丨對環保督察“診”出的弊病 不該“諱疾忌醫”而應“對癥下藥”
自2016年以來,我國每年都開展一至兩批中央環保督察或“回頭看”行動,對全國31省份進行了全覆蓋、多回合督察。這好比是中央對地方生態環境的一次次“把脈問診”,而“問診”結果就像一份份病情通知書,不僅反映了各地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更折射了當地黨委政府在生態文明觀和政治作風上存在的一些弊病。
有病不怕,有病不治才可怕。生態環境部多次通報的案例顯示,面對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問題,有的地方不以為意、敷衍了事,有的地方陽奉陰違、虛假整改,以致問題久拖不治,甚至出現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群眾投訴不斷的現象。
“諱疾忌醫”的背后,是不健康的發展觀和不作為、不擔當的政治表現,其結果必然是積重難返。等到幡然悔悟后再決定“就醫”,恐怕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得不償失。
相反,在拿到“體檢報告”的第一時間痛定思痛、對癥下藥,才是明智之舉。盡管生態環境整治的過程并非一蹴而就、立竿見影,甚至需要歷經刮骨療毒般的陣痛期,但它絕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結果也將是根治問題、及時止損。
其實道理很簡單,一條靠犧牲環境才能換來發展的路子,能走多遠?沒有良好的生態環境,哪來高質量的發展。唯有牢牢守住綠水青山,才能收獲金山銀山。
事實證明,針對中央環保督察“診”出的問題,地方如果對癥下藥,不僅能使生態得以修復、環境得到改善,還能反省自身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進而在治理中探索出一條綠色發展的路子,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
所以說,有病就得治。治的不只是被破壞的生態環境,也是粗放式的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