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改后基層環境信息化建設怎么推進?
近年來,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高度重視環境信息化建設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在加強環境信息化基礎能力建設、實施“互聯網+環保”、全面推進“智慧環保”等方面都取得了積極進展,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保障。
為進一步了解基層環境信息化建設情況,筆者最近對相關縣區生態環境部門進行了調研。從調研的情況看,一些基層生態環境部門信息化建設由于起步晚,仍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信息化機構建設不健全。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普遍內設機構少,下屬機構多數也只有環境執法機構,短期內機構設置不可能和省市生態環境部門相對應,導致信息化建設機構不健全,大多數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沒有專門的信息機構。
二是信息化技術力量薄弱。雖然各級黨委、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日益重視,縣區生態環境部門編制也不斷有所增加,但是多用于解決當前急需的環境專業技術人員,環境信息化方面人員的引進還沒有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環境信息化管理人員仍很缺乏,專業技術力量薄弱,從業人員信息化知識和技能無法與業務匹配。
三是信息資源共享程度不高,信息資源應用滯后。多年的信息化建設積累了大量的環境信息數據,但由于各個系統之間交互性不足,導致數據相對分散,幾乎都存在于各個部門的系統之中,共享程度不高,信息孤島現象比較嚴重。由于大量環境數據均以數字形式存儲在系統內,僅停留在查詢檢索和統計功能上,未能為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具有深度分析和輔助決策的信息,制約了信息資源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的綜合利用。
四是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短板。有的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沒有獨立機房,有的雖然已經具有獨立機房,但是安全設備保障措施和邊界防護措施缺乏,在防雷、防靜、防火等功能方面不規范。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認為,根據目前省以下生態環保機構垂直管理改革后環境管理體制和信息化建設情況,可以逐步將縣級生態環境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功能統籌到市級生態環境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定位為用戶使用節點,以確保建設成果穩定可靠。同時,也避免了因標準不統一、建設不規范而造成的重復建設和浪費,有利于盡快補齊環境信息化建設的短板。
一是統籌信息化建設。以市為單位,摸清底數,充分利舊,綜合考慮現有信息化基礎情況,明確建設內容和重點,選擇技術成熟、經濟可行的建設方案。考慮到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在確保實現既定目標和滿足業務發展需求的前提下,所采用的信息技術與管理手段應適度領先于業務發展需求。
二是綜合解決機構和人員不足的問題,推進信息資源整合。有條件的縣市要把信息化機構建設列入重要工作內容,力爭在機構和人員建設上有所突破。短期無法解決的,可采用購買信息化基礎運維服務的方式充實人員和技術保障。建立市級數據資源中心,積極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的信息化技術手段,推進業務系統信息資源整合,推動環境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加強環境數據資源分析應用,提升環境數據中心綜合服務能力。
三是拓寬環境業務信息化覆蓋,推進信息化建設服務業務工作。進一步加強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內業務部門和信息部門的聯動性,推動大數據思維在污染防治、環保督察、風險管控、監督執法、環境監測、污染源監管、環境應急等方面的綜合運用,提高對環境資源數據的分析和決策的能力,提升預測、預警等方面的準確性、可靠性,實現業務協同,為環境治理決策提供有力支持,實現環境管理能力現代化。
四是夯實信息化建設安全防護能力。統一強化安全防護意識,統一落實安全防護策略,優化網絡,及時部署安全措施,消除網絡和系統中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保障全市環境信息安全,實現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網絡和安全的統一監控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