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清單凸顯法治本意
有規則,有標準,有培訓,這樣的執法必然讓企業有別樣的感受
商家著急開門營業,在營業執照許可的日期前一天開張,罰!十幾位農民工一起請了廚師搭伙做飯,罰!糖炒栗子自稱“滬上最佳”,罰!……法治社會,規則林立。在以往的行政執法過程中,類似的例子并不鮮見。大量中小企業因此戰戰兢兢,生怕一個不慎就被處以行政處罰,甚至記入失信名單。但是在上海,今后再出現類似的例子,更多的則是下不為例。
這得益于我國營商環境的優化,得益于上海的敢為人先。
3月18日上午,上海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就近期三部門聯合出臺的《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以下簡稱《免罰清單》)召開新聞發布會,明確對市場主體的34項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涉及工商、質量技監、食品安全、消防等多個行政執法領域。這也是全國首份省級跨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據美國《財富》雜志報道,美國中小企業平均壽命不到7年,中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僅2.5年,而中小企業又是我國就業的主渠道。因此,優化營商環境,不僅僅是要解決好市場準入問題,更需要解決好市場準入之后的生存問題,創造良好的市場主體生存環境,延長中小企業的生命周期,擴大、鞏固就業崗位。
或許有人擔心,免予處罰不是“不作為”?如此一來,是不是不再嚴格執法,縱容了企業的違法行為,從而危及到社會穩定呢?其實不必擔心。《免罰清單》充分體現了審慎原則,比如對涉及食品安全領域的4項免罰事項明確要求僅首次作出該違法行為、及時改正,而且未造成后果,方可不予處罰。事實上,這是更加精準地依法辦事,也凸顯了法治的本意。據介紹,上海方面對近20部單行法規相關規定進行提煉,更加精細地劃分違法行為,才形成了這份《免罰清單》。
目前,各地都在優化營商環境,為中小微企業減負,但是如果不能標準先行,企業和群眾就沒有一個參照,就會覺得執法部門自由裁量權過大。上海《免罰清單》的意義就在于規則先行。
《免罰清單》界定了行政執法中的具體操作細節,讓全市各個區、各個執法部門,有了統一的執法標準,達到適法統一的目的。三家負責人也表示,接下來將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和監督檢查,確保清單內容能得到統一執行。
如此一來,有規則,有標準,有培訓,這樣的執法必然讓企業有別樣的感受。而上海將來還可能根據情況適時推出2.0、3.0版清單,也就是說,執法過程中也不能保證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有問題不要緊,可以隨時改正隨時調整,進而升級操作規范,從而在更大的范圍內幫助企業降低守法成本。
有人先行一步,有人就必須快馬加鞭。改革等不起、慢不得,各地優化營商環境,都要有弘揚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改革精神。上海這一全國首份省級跨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可謂具有樣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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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精準執法
執法監管的目的不能為罰而罰,不能一味從嚴,不能忽略輕微情節以及對應的輕罰免罰程序。針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是一種法律義務,符合責罰一致的原則。有了“免罰清單”,該免罰就得免罰,可以有效解決執法者不愿免罰、不會免罰、不敢免罰的問題,有效破除“罰款經濟”,消除免罰可能導致瀆職的憂慮,促進精準執法。很多創業者尤其是初期創業者因為種種原因偶爾發生輕微違法行為,主觀惡性不大,沒有造成什么危害后果,如果受到處罰,不僅會增加負擔,也會影響創業信心,甚至會打亂創業節奏。監管部門不處罰,用責令改正、限期登記、警告教育等手段,也能規范經營行為,修復或維護社會關系。如此,既有利于經營者理解和接受,有利于鼓勵創業和營商,也有利于提高執法效率,降低執法成本,能夠起到更好的執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