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單之外無審批 國家發改委等15部門聯合發布投資審批事項清單
清單之外無審批 申報材料規范化 國家發改委等15部門聯合發布投資審批事項清單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5部門聯合印發《全國投資審批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肚鍐巍饭舶水斍案黝愅顿Y項目開工前需要辦理的42項審批、核準、備案類事項以及需要提交審查的258項申報材料,同時明確了各項審批及其申報材料針對的項目類別及適用情形。
此次15部門聯合發布《清單》,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于近年來在國家層面第一次全口徑發布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并對各類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和適用情形予以規范。據了解,近年來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逐年取消了一批審批事項。對保留的審批事項存量以清單方式予以明確,是鞏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需要。從清單中可以看出,此次公布的事項清單,既有項目立項和決策階段的審批、核準、備案事項,也包括各專項評價和工程報建類審批;既包括通用于一般投資項目的10余項審批,也覆蓋了不同情形下部分和少數項目需要辦理的審批事項,是對目前政府管理權責的一次“大起底”。
對當前的投資審批體系進一步精簡瘦身,仍是下一步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點任務。發布《清單》是支持各有關部門和各地深入開展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改革進度的有力舉措。此次對各類審批事項、各類審報材料摸清底數,有利于在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以及各地探索承諾制、容缺受理、先建后驗等改革中,聚焦改革存量對象開展減事項、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等工作。此次發布《清單》的通知中還明確指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牽頭對《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并對各類事項及申報材料進行編碼管理,及時更新編碼化的投資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清單,意在鼓勵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在改革中動真碰硬、改在明處,使改革成效可檢驗、改革成果能鞏固。
針對社會、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審批自由裁量權大、申報材料重復提交、各部門要求不統一等問題,此次發布《清單》堅持問題導向,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審批辦事便利化和審批范圍最小化。近年來,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協調推動修改了14部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建立起了并聯審批制度,對有些審批實行了分級分類管理、只適用于部分項目以及特定情形。《清單》就是針對哪些事項可以同時辦、什么情況下哪些事項必須辦、哪種情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為投資建設單位提供精準指引。
發布《清單》也是為實現投資審批“一網通辦”奠定基礎。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各類投資審批事項均需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辦理。為了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平臺之外無事項、申請材料不重復,促進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全程在線、高效便捷辦理,15部門在通知中要求,各級審批部門在并聯審批中均需使用統一名稱,前一項審批辦理中提交的申報材料通過在線平臺共享、不再要求申報單位在后續辦事中重復提交。各級各部門要通過按照一個清單、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各項審批,切實解決重復審查、重復索要材料以及材料要求不一致等問題。